王老板誤會了。剛才打電話跟王老板解釋,貨是昨天早晨發(fā)的順豐,我今天出差去哈爾濱,一直忙,所以沒有接到電話。我沒必要為了幾千塊錢去丟掉信譽(yù)。我這一共7套幣,之前賣出去一套,沒有此類問題。關(guān)于幣的品相,我只是把套幣外邊的外塑料膜打開了,沒有把盒子打開,我從盒子的側(cè)邊看到幣,所以我一直以為是氧化,因為人物上沒有。
所以,第一,我退全款,剛才已經(jīng)經(jīng)支付寶退還全部貨款。
第二,不管什么原因,我的商品描述與幣不符,是我的全責(zé),
第三,不管什么原因,我沒有及時回復(fù)王老板的電話和短信,是我的全責(zé),
第四,由于我自己的過錯,我愿意承擔(dān)全部責(zé)任,并且愿意接受懲罰。我跟王老板的提議是,幣不必退回,如果王老板覺得值6套幣值1元,如果王老板覺得6套幣值1角,即幣的價格由王老板決定,我現(xiàn)在提前確認(rèn)。其幣的價格由王老板確認(rèn)。
第五,此事給王老板造成任何精神上的損失,我愿意賠償,賠償金額由王老板提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