故事是這樣的:
2012年3月20日,我收到了外地一個縣城法院的傳票。說我因為兩次錢幣交易存在嚴重欺詐
及違法行為。讓我賠償累計金額約25000元。我這幾天一直在為這件事奔波。所以博客里說,
這周博客暫停,結果兄弟還開了個帖子問我到底怎么了,這兩天有不少好朋友打電話或發(fā)短信
甚至專程到店里詢問。木耳很受感動?,F(xiàn)在把事情全盤托出,其實這件事情我之所以低調處理
因為畢竟是咱們圈里的事,但是后來想以后可能大家都會遇到類似的事情。還是說出來,讓
大家知道知道。為方便大家閱讀,我以第一人稱我為被告,原告定義為代號:X(未知數(shù))
第一次交易:我賣給X兄一批金額為2100元的四版2角8002的早期冠號一批,幾個月后,X兄
給我打電話告知,說我的這批貨里面有部分冠號存在改號現(xiàn)象,我很重視,馬上調查,后來
確實是因為我的疏忽,驗貨時沒有仔細查明(改號技術確實非常專業(yè),我昨天讓隔壁90后專門
經(jīng)營四版的幣商,要經(jīng)驗有經(jīng)驗,要眼神有眼神,要設備有設備,仔細看了半天,也沒看出破綻
,后來我明確告知才發(fā)現(xiàn))我后來就和X兄明說,確實錯在我。然后就和X兄就賠償金額問題進行
商討。我的意見是:2100元現(xiàn)金全額賠付,貨我也全都不要了(出了這種事,覺得以后驗貨太
恐怖,已有退出冠號領域之心)。X兄的意見是:國家規(guī)定,販假雙倍賠償,一定要我賠4200元。
后來X兄在泉友之家開貼投訴,網(wǎng)站山蘭大總版主出面調解,認為網(wǎng)站買賣猶豫期為收到貨后的
48小時內,這事已經(jīng)過了幾個月了,看賣家的意思,而且網(wǎng)站沒有雙倍賠付的規(guī)定。我說了我的
想法,山蘭大版主認為全額賠付貨歸買家跟合理。和X兄溝通后,X兄在網(wǎng)站開貼,說同意我的全額
賠付的建議(帖子有當時帖子切圖)。由于我當時在香港參加錢幣展。錢已花的差不多。我當時說
盡快打款。后來款到,X兄也在帖子里面明確說明了。我認為,此事已經(jīng)私下解決了,雙方解決都
有效,更何況有保人?結果幾個月后,X兄在沒和我以及保人提前聯(lián)系下,直接在中國現(xiàn)代錢幣網(wǎng)
開貼,我認為X兄之所以在現(xiàn)代錢幣網(wǎng)開貼,是想砸我飯碗,所以立刻打電話過去,說:那事不是
完了么?X兄反問我:你認為這事完了么?我當時就懵了,保人是X兄找到,帖子是X兄開的,X兄
也跟帖確認了,錢X兄也收了。這事還沒完么??
第二件交易:我10年11月賣給X兄一套四版五元805冠號大全,一共是200多種不同的冠號。我賣
X兄21000元,當時和他說:20000有幣商收購,25000元我剛賣過。后來和X兄做成了這筆買賣,在
泉友之家開的中介貼。事情按說應該完了,錢貨兩清了。結果來年的4月(近半年后)X兄見網(wǎng)上,
18500元不成交,打電話問我,20000元是哪個幣商開貼收購?25000元你賣給我誰?后來在X兄的
訴訟狀上寫明:上述如無真憑實據(jù),屬于嚴重違反買家知情權。說實話,賣東西的這么說屬于營銷
手段,我想賣21000元,總不能說賣別人18000賣不掉,給您21000元吧。再說,我當時已經(jīng)不玩冠號
了,所有的貨都賣了,805一共3套。和X兄的這是最后一套,第一套賣給哈爾濱的劉玉軍兄,當時
是和劉兄作價的,劉兄給了我一條902,共5000張,單價4.5元。又給了我一包8002,共10000張,單價
6毛,還有部分現(xiàn)金。當時共計價約30000多元。2年后我們聊天都后悔了。2元最高漲過40多,2角也
到過4塊。劉哥后悔還不如現(xiàn)金和我買805呢,我呢,也好不了哪去,收到貨的當天,就按照4.5元和
6角的價格賣給我干媽了。第二套805大全賣給誰我忘了,價格25000元左右。給X兄的這套確實按照當時
的價格來說是挺便宜的。了解我的人都知道,我不管賣給生人還是熟人,價格沒多少出入,能便宜盡量
給便宜,況且我又有不玩冠號甩賣的心呢?21000元當時不貴,但半年后價格下降,又是我能控制的么?
我其實也覺得挺納悶,805通貨7元時的大全套,竟然沒有通貨20多時賣的高。
就是這么兩件事,X兄去年找過我,還想私下解決。但是找了保人公開解決完,X兄都有反悔的先例,
我還可能再和他談私下解決么?后來他也在QQ和我說過類似:我知道你現(xiàn)在干的是什么,我也知道你
最在乎什么。我當時比較氣憤,說了要不你告我吧,我等你的傳票。
X兄認為,他在網(wǎng)上知名度不大,現(xiàn)在可能又不玩錢幣了,我則和他說過我會玩一輩子錢幣這樣的話,
而且在網(wǎng)上有一定知名度。和我相比,他是光著腳不怕穿鞋的。你木耳如果在乎名聲,就要向我妥協(xié)。
我開始也嘗試解決過,2100元全款退,貨X兄自行處理。我認為誠意足夠。畢竟我錯在先,改號也是從
我這里賣的,我當然希望知道的人越少越好,可是X兄錢照收,還照樣開貼說出此事。我自然認為,我再
給他多少,也不一定能滿足X兄的胃口,而且我的名譽已經(jīng)造成了一定程度的破壞,再說,如果有人知道了,
還真認為我做了多么見不得光的事呢。
至于官司,是非曲折公道自在人心,X兄可能想以此為目的讓我為此花錢,費精力,而無暇顧及自己的
生意,或者官司輸了,身敗名裂,退出錢幣圈。畢竟他是原告,如果按照他的訴訟書,他贏了會得到25000元
的賠償,他輸了最多什么也拿不到,一場要么贏,要么不輸?shù)馁I賣,他又有什么理由不做呢?其實他的訴訟書
還是有不少漏洞的,比如請山蘭大總版主調解,同意全額賠付,這件最重要的事情,他只字未提。比如他說
我是幣商,應該看出破綻,我和他交易時還不是幣商,只是錢幣愛好者,比如他說我說話誤導他,隱瞞知情權,
把自己說成完全不懂的新人,大家想一想,新人玩玩805捆的有情可原,幾百種不同的冠號,什么都不懂,敢
碰么?。
我覺得這個事情可大可小,咱們圈里事情,如果有糾紛,都會按照圈里規(guī)矩作為標準,現(xiàn)在有了一個大家
都可能沒有想過的事件,就是人家用國家的法律來約束圈子。圈子再大,也打不過法。如果這場官司我打輸了,
我舉得錢幣市場將被徹底顛覆,買家買貨,和我們侃價,我們說話不能說些:昨天還賣過比這個高呢,比這個
價格低的有人通收。買了貨的我們就要擔驚受怕,天天上香盼著貨漲,漲了還好,貨跌了,不管是3年5年也好,
10年8年也罷,我們都會擔驚受怕,因為買家可能會搬出國法強制讓你就范。
咱們圈里的買賣糾紛,多以買家吃虧為主,我作為賣家,現(xiàn)在作為幣商,還讓人這么牽著鼻子走,看來不是我
心軟不夠厲害,就是自己骨子里并不適合當幣商,我也要好好想想了。感謝一直看到這里的朋友,我這兩天只要
一想就覺得憋屈,不說不快。說出來讓自己痛快痛快,也讓大家知道有些咱們從來沒有想過的事情,確實是真實的
發(fā)生在咱們身邊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