木耳兄,這件事情不要著急上火,為了這種人不值得。理由主要有以下幾點:
1、這件事情屬于正常買賣行為,說到頂屬于極小范圍的民事糾紛,且不具備打官司的條件。退一萬步,就算打官司,也要到被告人的所在地提起訴訟,也就是說X兄在一個所謂的小縣城告木耳純屬無稽之談,要告有本事來北京來告。
2、四版幣整個馬甸市場都在買賣,也沒有聽說誰被抓了,四版幣雖然國家明令禁止買賣,但是收藏市場里面的正常交換是允許的,我買一套收藏行么?大英博物館還收藏了五版幣呢,你去告大英博物館吧!我用五版幣交換四版幣你沒必要真么較真吧?
3、就算你說這東西改號了,證據(jù)呢?木耳真是個好人,都給你退款了,你還不依不饒,是不是腦子進水了,還打官司?多大點事啊,你不要浪費國家資源了行么?你如果是個男人,有勇氣關心一下國家大事,好好看看高法、高檢門口一個個渴望的眼神,那么多的國家大案、要案、糾紛沒有解決,X兄,你別搗亂了行么?